| 汪小意 就像在医院要特别注意交叉感染,在互联网上,我们要特别注意,人性中各种不良的部分彼此结合的可能。它比计算机病毒更可怕。 据说发达国家对本国的计算机高手都一一建档,以此来确保这些人不会利用高超技术捣乱。这就像开锁匠需要在公安局登记在册一样。 但是,“熊猫烧香”给我们烧出了一个大窟窿,那就是,并不一定非要高手才能作乱,在互联网上,小混混也能制造大麻烦。因为,他们的彼此协作,暗合了现在开始流行的“协同”概念,只不过不是为了创造价值,而是通过破坏来攫取价值。他们还符合产业分工原理,专业化程度非常之高。 最初的黑客,有古诗描述的气概:“马上谁家薄媚郎,临阶下马坐人床。不通姓字粗豪甚,指点银瓶索酒尝。”他们爱自由,而人们则爱他们“爱自由的精神”。因而,黑客一直享受着一定的宽容。 但这种宽容能够滋养贪婪。如果有足够的利益,黑客就会“有心无意”地利用自己的技术特权牟取私利。通过互联网,他们还能用极低的沟通成本获得大量同伙。 研究李俊的社会背景和成长历程,有助于我们对这个互联网社会进行更有效的管理。在不久前,有关部门对网吧的开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。 尽管网吧可能是李俊们活跃的场所,但是,从物理条件上限制网民与互联网的接触,只是权宜之计。既然一个灰色的商业链条无法通过物理方式斩断——就像无法用物理阻隔来挡住黑客一样——那么,就必须深究这种商业链条所存在的非商业因素。 互联网上有人类认知的混沌之处。可能有一天,因为技术的发展,道德、意识甚至生死的概念都和现在大有不同。不管如何,黑客都是这种演变的推动力量之一。(作者为本报产经中心记者) |